“带病提拔”是顽疾,《实施意见》是良方
2017-11-16 作者:一行 | 阅读量:5519
广东近日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制定防止“带病提拔”责任清单,启动干部监督信息档案系统建设。(人民网 11月16日)
针对“带病提拔”问题的症结、根源和新情况、新问题作了全面规范,相信能进一步减少“带病提拔”,降低“带病提拔”的发生率。希望中央从上到下把从严治吏、从严选拔干部的好势头进一步延续下去!
长期以来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分工并不明确,人选好了可以说自己有功,人选错了可以把责任一推了之,并且缺乏对这种行为的约束力。《意见》中对很多责任进行细化,为选人用人提供了行动指南,把“带病”的干部挡住,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发挥更大作用,也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干部积极性。
只有防止“带病”的干部被提拔重用,才能保证守规矩、有担当、能作为的干部有“位子”。然而,选官用官机制如果只有“提拔”一条途径,官员上去后不病也会得病。要知道,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需要舆论监督、思想教育、奖惩并行多管齐下,才能把“病”治好。
终归,这个意见的出台还是很给力的,在理论上屏蔽了一些带病干部,实践上也是选人用人有了抓手,细化了用人机制和选人责任。在十九大过后的严肃时期,这个意见出现的及时而且必要。(作者:一行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