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机制是确保监察体制正常运行的助力器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有序做好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
“磁场干扰”是“视 听”的最大障碍。监察体制能否发挥其相关作用,关键是要避开“干扰”保证监察委员会要具有独立性。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虽然在程序上保证了监察委员会产生的独立性,但在同级监督的状态下,最大问题就是“环绕力”太强,除了监督、管理权限等方面的影响,还有诸多顾忌。所以,通过完善制度,减少“磁场干扰”、确保监督独立性,是充分发挥监察作用的重要条件。具体可以实行上管一级和循环式、交叉式等方式的监督,这样一来,就为监察独立性再设一道“防火墙”。
监察队伍的稳定是发挥监察作用的基础。作为国家的一个新机构——监察委员会,人员如何选配、编制从何而来?以笔者之见,有两种办法,一是增设编制,二是选配人员。
机构独立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而行之有效才是最主要的目的。要使监督达到最佳效果,仅仅依靠工作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是不够的,还要群策群力,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因为“嗡嗡”叫的苍蝇、哪里打有“鼠洞”都在群众的眼皮之下。我们可以畅通监督举报的信息渠道,如公开举报电话专线,开设监察专网,做到凡有举报必有记录,凡有记录必有查询,凡有查询必有结果。监察委员会是一个监督范围最广的监督机构,只要畅通监督信息、不断探索监督方式,监督的效果定会受益匪浅。
在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改革大浪潮中,监察体制改革必然走上一条崭新之路,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加强思想引导,注重研究改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锲而不舍、坚韧不拔,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扎扎实实把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必然使监察体制成为悬在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之公职人员的言行更加规范、谨慎。
作者: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云凤乡纪委 张正乾